从网报里看到这样的报道,11个公民团体发出联合文告,强烈谴责警方暴力驱散正在唱国歌的一百名集会者。这11个以净选盟(公平与干净选举联盟,BERSIH)、维护独立自由撰稿人(WAMI)和独立新闻中心(CIJ)为首的团体强烈谴责警方驱散正在唱国歌的一百名集会者,并将该举动形容为“侮辱国家和国家元首”的举动。
不得了,原来唱国歌时警方是不可以捉人的。这对那些像小偷,强匪,非法外劳,强奸犯,及各种犯罪份子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。只要当警察要捉你时,你就大声的唱国歌吧。这让我想起薛家燕主演的黑玫瑰义结金兰。戏里当林海峰摇一摇那掌门令时,薛家燕就必须要耍完套拳。连你打她也不会还手呢。你说这对那些罪犯来说是不是福音呢?
Archive for November 11th, 2008
记得要唱国歌
November 11, 2008国际青年商会的由来
November 11, 2008青商運動是一個青年人步入社會服務性社團的發展過程。
它由美國開始,逐漸擴散至全世界各大洲,然後在許多國家繼續發展著。1915年lO月13日在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巿,一位名叫亨利.葛森宓(Henry Giessenbier)的青年,和朋友們組成一個叫「青年勵進會」(Young Men’s Progress Civic Association)的團體,在「訓練自己、服務人群」的信念下,聯合青年們一起為地方服務,做一個優良的公民。這就是青商運動的起源。
「青年勵進會」成立後,積極推展各項社會服務活動,吸引了很多有志青年的參與,因此在六個月內會員便由原來的32人擴展至750人。這樣快速的進展,使得成員更加熱心推展這個社團的活動,也得到社會更多的迴響與支持,在19l6年,社團的名稱改為「青年公民協會」(Junior Citizens),簡稱J.C.,新會員仍不斷地加入。
1919年這個社團得到聖路易市商會的支持與贊助,因此改名為「青年商會」(Junior Chamber of Commerce),至此,聖路易市的青商會推展運動,已不再局限於當地的青年,而逐漸擴大至美國各地,許多地方都紛紛成立了青商社團。美國全國性的「青年商會」終於在1920年6月成立了。





